大約二十年前的某一天,舊客戶(林總)打電話給我:「李代書,我在冬山那邊有塊農地是去年因繼承祖產而來、面積約754坪,但聽說距申請蓋農舍的門檻還差了3坪、可能會不大好處理…」,他接著說:「我最近財務上有點緊,你能趕快幫我處理掉嗎,價錢上大家都好商量….」。
依照修正後的農業發展條例及農地興建農舍辦法相關規定,農民申請興建農舍,其土地必須有0.25公頃以上(756.25坪)、但如果該農地是農民89年1月28日修正施行前取得時,其申請興建農舍的面積就不必受該條項的限制,這也就是俗稱的「老農優惠條款」,在此先提出說明一下。
代書去現場看過這塊土地,當地屬於農地重劃區且附近有一條乾淨漂亮的水圳,風景相當漂亮、是有錢人買來蓋農舍的理想地點;如果足坪(農地滿0.25公頃通稱足坪)依照當時市價每坪12000元應該是很好賣的,但很遺憾因為欠了3坪而無法通過農舍申請門檻、這種地的價值就會大幅下滑甚至無人問津,除非能找到特定的人並利用他特定的身分來解套這塊地的不足、而對這方面有點知識的人馬上就會聯想到「毗鄰地」這三個字,不錯;如果毗鄰地所有人符合某些條件並由他以優惠的價格取得這塊地時就能產生利多,所以;鄰地的地主也就是當地的「老村長」就成為代書首要拜訪的對象,找到村長說明來意後,村長問我業主要賣多少錢?為加速成交,我直接將業主的意思加上代書的專業彙整後這樣告訴村長:「當地行情應該是在12000元上下,但因為土地不足坪,業主也曾表明有8000元以上就可以請代書收斡旋來談..」;代書接著說:「您的土地是660坪但因為是老農,要蓋農舍可以不受0.25公頃的面積限制,隔壁這塊地如果買下來,您再從660坪這裡分割10坪和新購農地合併,新購農地就會變成足坪,它的價值立馬從每坪8000元晉升為12000元、屆時村長就能自己選擇現賺300萬元將它賣給你想要的鄰居或者將它留給自己的兒孫們,讓他們一人蓋一棟農舍全家族都住在一起,豈不美滿又令人稱羨……」。
村長聽完後老神在在,他說:「這件事可以談,但他兒子在台北上班,等他晚上和兒子通過電話後再回復代書」;臨走時,他附加了一句話:「當地行情沒那麼貴吧!小孩台北住慣了,應該不會想要回來蓋農舍吧!」..聽了這兩句話,不知道他是真的沒被代書說服,還是在為~更大的利益~預下伏筆?
果不其然;代書隔天再去拜訪村長時他說:「兒子認為當地的價格沒那麼高;再者、他們將來也沒有回來蓋農舍的打算,但如果每坪5000~6000元左右倒是可以再考慮看看…..」,代書只能回去並將上述令人沮喪的情形向業主據實回報…令人想不到的是,林總竟回我:「沒關係!機會我們也保留,你再問一下村長的兒子這星期假日能否回來談…」..代書心想,這樣也能忍..一定是真的很欠錢….
隔天(星期五)代書正想到村長家談他兒子明天回來簽約的事,臨行前,林總來電說:「李代書,昨天我和朋友餐聚時談到了冬山那塊地的事,開營造廠的李董說他正在找一塊能放工程車和營建器材的土地,我帶他去現場看過後,他當場表示願意以每坪12000元承購並開了一張200萬元的支票作為訂購金,所以;和村長那邊談的事請你取消也請他不要干擾我和李董之間的買賣進行,謝謝你這段時間的辛苦和幫忙,改天再聚一聚請您吃飯….」。
白忙一場後,當我將林總的話轉告給村長,他很激動地站起來並連說了好幾句;「哪有可能..哪有可能…」;代書則趕快鞠躬告退,因為實在沒心情再多聽他的嘮叨與抱怨。
數月後,代書經過這地方,看見整塊土地已經填土並搭建鐵皮屋、四周圍了鐵絲網,地面上也停放了許多工程車及營建器材和水泥原物料等….現場作業聲隆隆、塵土飛揚,該區域先前那種景色宜人很適合蓋農舍的場景已不復存在……
道家常言:「福禍相依」,當幸福來敲門時,應該適可而止把握當下,否則「過了這個村兒,沒了這個店兒」,若如同上例;不但好事落空,又迎來壞事,豈不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