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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民宿管理辦法」第三條大約可分為1.非都市土地2.都市土地內且屬於「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離島地區、原住民地區、休閒農業區、休閒農場、以及古蹟、歷史、文化景觀建築等…」3.國家公園區..這三個區域,如果民宿位於上述區位,則能依法申請民宿,但這僅是第一個要件。
民宿建築物還能細分為1.獨立透天2.連棟型住宅3.集合式住宅4.農舍等等..屬於公寓大廈建築物,則無法申請民宿。
前項「連棟型住宅」以及「集合式住宅」,申請民宿時必須先取得同排或同社區住戶2/3出席3/4以上的同意書後才能申請。
最後很重要的一點,就算前述條件都已經成就,建築物仍必須符合建築法相關規定,絕不能有違規增建的情形,用農舍申請的話,農地亦須完全符合作農業使用,否則最後還是難免被退件一途。